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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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胆泻肝丸

日期:2018-12-08 14:39:17

  •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15020736
  • 产品类别:中药
  • 所在地区:内蒙古
  • 剂型:丸剂(水丸)
  • 规格:----
  • 生产地址:内蒙古五原县隆兴昌镇团结路
  • 批准日期:2015-04-16
  • 药品本位码:86903917000685

相关疾病

皮脂腺增生,老年皮脂腺增生,老年性皮脂腺增生,老年性皮脂腺痣,老年性增生,腺瘤样皮脂腺增生,婴儿青铜综合征

适应症

本品用于清肝胆,利湿热。用于肝胆湿热,头晕目赤,耳鸣耳聋,胁痛口苦,尿赤,湿热带下。

不良反应

尚不明确。

禁忌

对此药过敏者禁用。

注意事项

1.忌烟、酒及辛辣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.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4.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,应酌情减量。
5.孕妇慎用。儿童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6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包装

6g*10袋/盒

类型

OTC甲类

医保

医保甲类

外用药

有效期

24个月

国家/地区

国产
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

孕妇慎用。

儿童用药

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老人用药

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药物相互作用
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药物过量

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。

药物毒理

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。

药代动力学

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。

贮藏

密闭,防潮。

用法用量

口服。一次1~2丸,一日2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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