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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胃康灵胶囊

日期:2018-12-08 14:36:48

  •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53287
  • 产品类别:中药
  • 所在地区:内蒙古
  • 剂型:胶囊剂
  • 规格:每粒装0.4g
  • 生产地址:内蒙古五原县隆兴昌镇团结路
  • 批准日期:2015-04-16
  • 药品本位码:86903917000180

相关疾病

肝胃不和,胃脘疼痛,慢性胃炎,脐周疼痛,慢性胃炎

适应症

1.本品用于柔肝和胃,散瘀,缓急止痛。
2.本品用于肝胃不和,瘀血阻络所致的胃脘疼痛,连及两胁,嗳气,泛酸。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。

不良反应

较常见的有:口干,便秘,出汗减少,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,视力模糊,排尿困难(老人)。

禁忌

1.前列腺肥大﹑青光眼患者禁用。
2.哺乳期妇女禁用。

注意事项

1.饮食宜清淡,忌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忌愤怒、忧郁,保持心情舒畅。
3.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返流性食管炎、胃肠道阻塞性疾患、甲状腺机能亢进、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。
4.孕妇慎用。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胃痛严重者,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。
6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包装

400mg×12粒×2板/盒

类型

OTC甲类

医保

医保乙类

外用药

有效期

24个月

国家/地区

国产
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

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儿童用药

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老人用药

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药物相互作用

1.本品与金刚烷胺,阿托品类药等同用时,本品的不良反应可加剧。
2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药物过量

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。

药物毒理

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。

药代动力学

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。

贮藏

密闭,在干燥处保存。

执行标准

部标九册

用法用量

口服。一次4粒,一日3次。饭后服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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